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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2018年2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1107余丽老师处
关于做好申请2018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资讯来源: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21 10:31:58点击数量:1183
各学院(系)、培养单位: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学生的关心,降低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成本,帮扶其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5】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们实际,现将申请2018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 补贴对象:
我们2018届毕业生,且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以下五类毕业生: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低保类学生必须要提供低保证);
(2)社会孤儿;
(3)烈属;
(4)残疾;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特别说明: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其中一类身份申请求职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人800元。
三、申领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并按A4纸张大小提交以下资料: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需加盖院系公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指低保证证件或社会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烈士证明书或烈属优待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收款凭证,以及学生本人与低保享受人、烈士的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等。
(4)本人在汉口银行开户的银行卡(账)号的复印件;
2、学院审核
各学院(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通知学生并按照通知里的要求组织申报,申领学生提交的材料由学院进行审验,确保申报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原件审验后可当场退还不用上交,复印件按顺序报送就业中心并附《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whu_jy@163.com,所有材料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集中交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207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68770989(王老师),68770768(周老师)
3.学校审核、公示并上报
经学校复审、公示后无异议的,于2018年3月10日前通过“武汉公共招聘网”(http://www.whjob.gov.cn/)集中申报,同时向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上报相关申请材料,经就业管理局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一次性求职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毕业生在汉口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
四、咨询电话
申报咨询电话: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027-85797371、85733006
监督举报电话: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333、85561400
附件: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2018届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学生汇总表(学院、系填写,请下载).xls
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补充说明
国家助学金贷款的学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需提供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收款凭证!!!
凭证样本如下,原件由学院审核不用上交,学院在复印件上签字(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经市就业局审核确认,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生源地贷款的收据凭证样本一、二、四符合要求,样本三不符合要求如下:
样本一:
样本二:
样本三:
样本四:
[打 印]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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